簡介:納林廟煤礦二號井為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礦井之一,是由原納林廟二礦、納林廟四礦、宏景塔三礦整合而成,整合后的礦井名稱為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納林廟煤礦二號井。
2007年4月2日,內蒙古自治區(qū)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發(fā)改能源字〔2007〕414號《關于對內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納林廟煤礦二號井資源整合項目的批復》對納林廟煤礦二號井整合改造進行了批復。整合改造項目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分別有原內蒙古自治區(qū)煤炭工業(yè)局和內蒙古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批復。整合改造后礦井設計生產能力3.00Mt/a,主采6-2號煤層,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工藝。2008年10月先后通過安全設施及條件、整合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并轉入正常生產。納林廟煤礦二號井整合改造項目于2008年10月17日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2009年礦井通過能力核定,生產能力核定為5.00Mt/a。2014年10月22日,國家能源局公告《國家能源局關于全國煤礦生產能力(第六批)的公告》(2014第10號),納林廟煤礦二號井核定生產能力5.00Mt/a。
目前,納林廟煤礦二號井營業(yè)執(zhí)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齊全有效,主要負責人經培訓考試持有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礦井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健全,本期《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16日,截止目前,煤礦無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安全狀況良好,2018年評定為“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礦井。
項目負責人:畢加蓬
技術負責人:隋國民
過程控制負責人:李曉娟
報告編制人:靳熠、畢加蓬
報告審核人:熊錦翔
項目組成員:靳熠、李紅海
技術專家:鄭義虎
現場人員:靳熠、畢加蓬、李紅海、鄭義虎
任務:本次安全現狀評價對象為納林廟煤礦二號井,評價范圍包括該礦采礦許可證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及效果、生產系統(tǒng)和輔助生產系統(tǒng)及其工藝、設備、設施等運行情況和安全生產條件符合性等。
去現場時間:2019年7月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19年9月